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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9节(1 / 2)





  他不碰他的东西,他亦不能碰他的心上人。

  君子之约,或许如此。

  脚下的步子不急不缓,等停下时,三爷已经不由自主的走到了花苑,深冬的花苑一片萧条。

  “快快快,石榴往左边一点。”毛不思脖子上绕了一圈白狐狸皮,脸颊被风吹得有些泛红,一双水盈盈的大眼睛眨啊眨的,此刻正垫着脚立在池塘边,指挥着石榴他们,一旁的水盆里早已有一只肥硕的鲤鱼在奋力的扑腾着。

  “夫人前几日不是还嫌弃我送的脖套,怎的今日带上了?”三爷踱到毛不思身边不远处,视线也随着她一起落在捕鱼的几个丫鬟小厮身上。

  那是三天前,他偶然得了一张雪白的小狐狸皮,摸上去软绵绵的,不知怎么就想起了毛不思,许是被养的太好了,整个人都比之前圆润了一圈,与这张小狐狸皮很是相称,便吩咐下去,把皮料裁了做成了一条围巾,差人给毛不思送了过去。

  谁料小丫头片子不感激不说,还气的很,拎着狐狸皮便冲进了他的书房,“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!”

  她说的理直气壮,义愤填膺,仿佛手里拎着的不是狐狸皮,而是一张人皮。

  “因为天太冷了。”毛不思搓搓冻红的手。

  动物保护这种事情,哪怕她说干喉咙,这些百年前的古人也是不明白的,这倒也不能怪他们。试问生在一个吃不饱穿不暖,连生存都困难的时代里,普通人又哪有闲情逸致想着关爱动物,这么看下来,倒是她没正视现下的环境,对三爷要求的苛刻了。

  小狐狸皮被毛不思日夜三炷香的供奉了三天,又念了几遍超度的法咒给它,才把皮料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。

  手指头冻得通红,毛不思有些后悔自己出来的急,没带新棉缝出的手套,眼角不经意地扫过三爷,就见他手中握着自己送给马明义的小手炉。

  这可是货真价实的白银锻造,连她自己都没有。

  “听闻夫人就打造这一只。”三爷转着手中的火炉,炭火中添了香,微微一晃,便有浓郁的香气荡出来。

  “三爷早出晚归,难免风吹,我得了最好的给三爷,也是应当的。”毛不思深觉自己这番话说的很有道理。

  “夫人睁眼说瞎话的本事见长。”三爷忽然间有些冒火,说出的话难免失了分寸,他看了眼一旁的水盆,鲤鱼张着鳃呼吸困难,如今已是下午,再过不久,便该日落,冬日的太阳,总是比其他时候升的晚些,落的早些。转身时,脚一抬,便‘不小心’碰到水盆,水盆应声翻滚了两圈。

  “我的鱼。”伴随着毛不思的惊叫,鲤鱼在池塘边翻了个滚,扑通一声,又落回了被敲开冰面的池塘中去。

  “是我不小心,夫人莫怪。”说完,三爷抬眼看了下阴沉的天,“天色已晚,勿要在花苑折腾,若是想吃鱼,明天一早差人去盛源酒楼说一声,中午便能吃上,何必费这么些功夫。”

  言罢,头也不回的离去。

  “夫人,鱼还捉不捉啊。”石榴尴尬的站在假山上,手里还握着细长的竹竿,竹竿的另一头,是张用绣线编织的捕鱼网。

  “当然不捉了。”毛不思把双手揣在衣服袖里,半张脸都缩进脖子上的狐狸皮中,只露了一双大眼睛在外面,“没看见三爷跟吃了枪药似的,咱们就别往枪口上撞了。”

  “夫人,我怎么觉得三爷最近脾气越发的不定?”石榴收了东西,递给身后的丫鬟,这才跑到毛不思身边搀着她,等靠近了才低声,“明明晚上还有说有笑的,看您的眼神跟点了火的蜡烛似的,怎么一到白天,就换了副模样。我刚才在假山上看的清楚,三爷那一脚,就是故意踹的。”

  “也许是白天公务繁忙吧。”毛不思随便拿话搪塞石榴,“男人嘛,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不开心。”

  “那真是太可惜了,三爷要是知道那条鱼是您准备晚上烤来与他下酒的,保准肠子都悔青了。”石榴又唠叨了几句,见毛不思没理她,才噤了声。

  “他真的是越来越过分了。”毛不思叼着肉脯,絮絮叨叨地跟马明义诉苦,“砍我工资就算了,现在还变本加厉,连鱼都不让我捉了,那可是我养的,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,我有处理权!”

  一天到晚都是风干的腊肉,地窖里存的白菜萝卜,她想吃点新鲜的怎么就这么难,想念家里的大超市,想念一年四季新鲜的瓜果蔬菜,想念巷口菜市场每天活蹦乱跳的大鲤鱼。

  “毛毛,你被欺负的样子真的特别……”马明义伸手去捏毛不思的脸颊,比起刚来时多了二两肉,入手软软的滑滑的,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,她生气的时候眉眼会不自觉的下耷,嘴巴憋成一条缝,看上去就很好欺负的样子,特别的可爱,马明义力道不大,到嘴的词瞬间换了意思,“特别怂。”

  “起开。”毛不思拍开马明义放在她脸上的恶魔之爪,“你不帮着我骂他就算了,还借机损我。”

  “你说他干嘛老针对我啊。”毛不思怎么想怎么郁闷,“又不是我占了他的身子,抢了他的时间。”

  “那没办法。”马明义耸耸肩膀,“谁让你跟我是一根绳上的蚂蚱,他这是把对我的不满全撒到你身上去了。”

  “这回我真是亲身体验了什么叫做伤及无辜。”毛不思叹口气,继而又拍拍马明义的肩膀,语重心长的提醒道,“你可要记住,我这些苦难都是为了你受的啊!”

  “晓得了。”马明义拿着小锤子敲了半响,才把碟中的老泥敲开,荷叶的香气伴随着肉香一起往鼻孔里钻,他扯开荷叶,拔了根鸡腿递到毛不思嘴边,笑道,“这不,我本人亲自为了那条魂,给你上贡来了。”

  “算了,左右是你的一部分,我就原谅他吧。”借着马明义的手,毛不思扭头咬了一口鸡腿,虽说吃腻了肉,可真饿了的时候,肉还是香的。

  空气中飘着淡淡地丹桂香,地龙烧得滚烫,马明义坐在毛不思床边,他顺了一缕她耳边的秀发,偶尔在她鼻尖一扫,就见她皱了眉头,伸手挠两下,她的睡姿算不上好,总是喜欢半夜三更踢被子,以往他没发现,直到他跟着来到刘府,他只有晚上的时间来观察这个世界,来观察毛不思,他的人生再也没有白天,没有了太阳。

  这些都令他感到不安,比起三爷,他才更像是那个见不得光的部分。

  毛不思总会想尽办法逗他开心,每次得了什么好玩的好吃的,也总是第一时间分给他,她嘴上不说,却不停地用实际行动带给他安慰,即便知道自己有时候帮不到她,还是会不停地唠叨着身边发生的种种事情,就像他们之前一样。

  可偏偏他们之间有一个刘寻。

  他活在阳光下,他是毛不思正儿八经的丈夫。

  有些事情毛不思迟钝看不清,连三爷或许都有些莫名,可是他却懂得。

  刘寻身上有他的一部分,他们是极为相似的,他们喜欢的东西相似,喜欢的食物相似,喜欢的人,自然也有几分相似。

  喜欢的开始是好奇,他对毛不思的好奇来源于他幼年对鬼怪的恐惧对毛不思力量的崇拜,三爷对毛不思好奇来源于他猜不透她的心思。

  喜欢却得不到的表现在于强烈的浮于表面的不削与欺凌,男人对女人有种天然的保护欲,这是动物的本能,只有对待同样的雄性,才会露出尖锐的爪牙,这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。而人类间的欺凌便是同样的道理,一旦男人开始若有似无的以不是恶意的态度去欺负女人,便是因为对方可以轻易地抓住他的弱点。

  这两个阶段,他都经历过,也都在事后幡然。

  三爷,正在一步一步的重复着他走过的路。

  他把这一切,都对毛不思洗脑成是三爷对自己不满,三爷身上有他的影子,三爷是他的一部分。

  只要毛不思眼里看到的那张脸是马明义,只要毛不思心里认定那个人就是他的一部分,这就可以了。

  “距离。”毛笔染了重墨,落在纸上,浸透纸背。

  他从不跟三爷交流,这么久以来,无非两句对谈而已。

  “唯求一人心。”这是他的底线,他亮给了三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