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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节(1 / 2)





  “活死人。”马明丽收了绒绳在胸前斜拉成线,“十有八-九。”

  他还活着,事情就有些棘手了。她们是捉鬼师,斩妖灭鬼不在话下,唯独不能杀人,强行抹去活人的性命,是会遭天谴的。

  “灭不了,那就收。”黄符被毛不思夹在手指中间,右手轻点一角,“朝天五岳,镇定乾坤,八景冥合,气入玄元,收魂!”

  黄符冲着吴老板飞去,就见他嘴角一挑,熟悉的面孔就变了模样,那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,高鼻薄唇,额前的碎发将垂在眉毛上,只瞧他反手在空中画了个半圆,脚掌速走七星,推指向前,“按行五岳,足落北斗,破阵!”

  就见冲飞的黄符突然被从中截断,继而被燃起的两簇火苗烧化为灰。

  “同行!”

  “术士!”

  马明丽和毛不思几乎是同时脱口而出。

  团团火焰在吴老板右手中汇聚,接着便向着套房内砸来,左手凭空画符,圈下周边,里面的诡异场景立刻消失不见,在普通人眼中,跟平日的凌晨三四点,并没有什么不同。

  而身处在圈内的人,看到的就全然不一样,火团烧着了厚厚的窗帘,点燃了毛茸茸的地毯,烤裂了茶几上的玻璃杯。

  “你一身法术用到这种地方。”浓烟熏得人忍不住流泪,毛不思在灭掉不远处的火球后,冲着吴老板的方向急声,“早晚会被反噬的!”

  “哈哈哈,这话真可笑。”吴老板,不对,此刻应该叫霍冬青,他踩在半空,“上天夺我父母,伤我爱人,我什么都没了,还有什么好怕的。”

  临兵斗者,皆阵列前行!

  马明丽默念着九字真言,右手结剑指印,左手握拳包住右手的中食二指,再用力拔出,如利剑出鞘。

  三人斗法的动静震的周围的小鬼四处乱窜,连远在富鸾大厦的北杏也感觉到了。

  她抱着肩膀缩在画中,无论她在哪,都能感觉到冰冷的河水冲刷骨肉的疼痛,如影随形,她一直以为这是世界上最疼的事情,疼到她几乎把所有的眼泪都流尽了,可现在,她不光身体疼,她的心也疼。

  “收手吧,收手吧。”她额头抵在膝盖上,低声啜泣,口中喃喃自语,“明明就走错了,走错了。”

  “傻姑娘。”女人的手指轻抚着北杏乌黑的长发,银花镯子晃荡荡的挂在手腕上,嗤笑着挑起她的下巴,迫使北杏望着她,“你还能有逃离绝望的机会,多好啊。”

  眼前的女人二十来岁的年纪,美的像是东城黄地主院里最名贵的牡丹花,令人移不开眼,却偏生长了副最恶毒的心肠。

  “那还是我吗?伤了那么多条人命,做了那么多人神共愤的恶事,即便再次活过来,那还是我吗?”她还配做个人吗?北杏低着头,眼泪落下,又立刻蒸发消失。

  “既然如此。”女人挥挥衣袖,北杏脚下的链子突然出现,她已经被绑了好多年了,从未离开过富鸾大厦,她笑着咬破自己的手指,恶臭的黑色血液滴落在链子上,牢固的链条立刻断开,“走吧。”

  铺天盖地的疼痛迎面而来,奔涌的河水像是决堤般冲刷过北杏的皮肉,几乎能疼的人晕死过去,只是很可惜,北杏现在已经没了晕倒的能力,她很清醒,越疼越清醒,“我可以离开?”

  “当然,这些年,我帮你挡了河中大部分的怨与恨,想来你是过的太舒坦,忘了疼。”忘了那种时时刻刻被针扎刀刮的痛楚,女人坐在画中的藤椅上,翘着三寸金莲摇晃,“想去劝霍冬青,尽管去。”

  女人眯起眼,她活着的时候被选择,死了以后,就喜欢看别人做选择,选择各种各样的生不如死。她只看着,就心生欢喜。

  北杏的身影消失在她眼前,地上是滩她留下的血迹,甚至根本无法称之为血,清如水。

  “这些年,你们腻,我也腻。”女人继续闭眼假寐,红唇微启,“也该换换新玩具了。”

  ☆、权衡利弊

  姜水缩在沙发后面,双眼闭的紧紧地,打斗声不停地传入耳中,睡在枕边的男人无时不刻地想要取走她的性命,他给她莪撩编织了一整谎言,并为其披上美梦的外衣,把她骗的团团转。

  令她从头到尾怕错了人、怨错了人、恨错了人。往事走马灯一样在脑海中滚过,姜水不知为何想起了高维峰,想到了她和他在一起的那些年,当时她总是自我调侃,说地球人口六十几亿,没有一个人比她更喜欢他。可结果呢,在她二十多年的已过岁月中,高维峰是这个世上除了爸妈以外,对她最好的人了。

  以前就遇到他一个,以后……

  她还有以后吗?姜水感到有温热的液体从眼角滑过,她依旧闭着眼,吸吸鼻子,即便有,她也遇不到第二个高维峰了。

  遇见他,是她的运气,她却把他弄丢了,消失在她的人生中,再也看不到。

  姜水无言的悲伤感染到了马明义,如果说在他们之中,谁最像事外人,马明义觉得非自己莫属。

  不像吴老板和姜水是故事的当事人,不像毛不思和马明丽背负着天职的重担,亦没有降妖除魔的本事,在这场激烈的打斗中,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安安静静的呆在一旁,不给毛不思她们添麻烦。

  手串上的经文不停游走,快到令人目眩,可也仅此而已,他是它的主人,在外界没把恶意投放在他身上时,手串永远待发而不发。

  靠在沙发背后,马明义盯着右手上的珠串瞧了许久才收回视线,身边的人依旧悲伤不已,不知回忆起了什么,眼角的泪就没停过。

  与死亡正面相对,才能捡起心底最深的眷恋,这是人的本性。

  马明义叹了口气,这才努力侧着身子从口袋里掏了半响,东西还没丢。

  这是毛不思给他的,说等到收了高维峰,就把东西给姜水,留下做个念想。可人的一生那么长,又能有什么怀念比得上‘在身边’这三个字。

  他用胳膊肘碰了碰姜水,低声道,“给。”

  马明义不知道毛不思她们能撑多久,闹出这么大动静,也没听见对方呼疼,他就明白,她们想赢,可能真的太难了。

  马明丽是个理智的人,不会拿着自己的性命去换别人的性命,到了无能为力的临界点,自然会选择自保。而他,也会果断放弃姜水。这么看来,唯一不同的就是毛不思了,那个古道热肠的一根筋,她似乎每次都是这样,哪怕嘴上说的潇洒,到头来总会拼尽全力去救人。

  同心手链落在马明义的掌心,就见姜水微微张嘴,努力挤出两个字,“他的。”

  点点头,马明义示意她先收着,也许这是姜水最后一次见它,也许这条手链将和它的主人一样,无法看到明天的太阳。

  夜还深,天未明。

  马明义跟姜水四目相对,火团不停地飞过他们头顶,还未落下,就被挡在前面的俩人灭掉,他无声开口,姜水辨别出了他的语言,他说:真到那步,我会拿你去换毛毛。

  毛不思不会做选择,他会。

  “好。”姜水眼角下垂,嘴角努力地挑起弧度。

  可他们都明白,这只是个肤浅的回应而已,手链重新回到姜水手中,沉甸甸的,她从来不知道,它竟然有那么重那么重,重的她又忍不住想哭,手指不停的颤抖,戴了好多次才勉强扣上,千百个日夜,到最后,还是回到了自己的手腕上。